1.拥有贵阳市户籍。
2.受贵阳市内企业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工作人员。
3.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的贵阳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一、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照1张。需到具备出国(境)证件数码相片采集检测条件的相馆照相,并附《贵州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单》。
二、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政审意见或提交审查批件,单位负责人在意见栏签字盖章。
三、申请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二代身份证需复印两面,户口簿需复印地址页、本人信息页。(单独申请签注可免交居民身份证及户口薄复印件)
四、人口信息网中申请人信息不全时(包括16周岁以下申请人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临时身份证无人口照片信息的;以及信息登记错误等情形)需将粘贴出境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境证件申请表》拿到户籍地派出所压照片盖骑缝章,或者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须贴近期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注明户籍有无迁移)
五、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打印件);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打印件)。
六、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七、除60岁以上的外,申请人须亲自办理。为60岁以上的申请人代办申请时,代办人需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函并交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户口本上不能体现亲属关系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八、公安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1、前台受理申请
2、前台转审批科审批
3、审批完结传输数据省厅制证、照
4、领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可选择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贵州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或邮政快递)
5、单独签注在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贵阳港澳通行证预约网址: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自受理之日起9个工作日办结;再次申请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自助受理机办理的,当天工作时限内2小时办结。
办理费用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邮递上门取证:45元/证,邮递窗口取证:21.5元/证)
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金诚街101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一、二层
咨询电话:0851-798717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00
花溪分局出入境管理科
机构地址:花溪区洛平新区政法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851-83150677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