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
1、缴费基数低于省岗平工资80%的企业,以省岗平工资的80%作为缴费基数;
2、高于省岗平工资80%低于省岗平工资300%的企业据实申报;
3、高于省岗平工资300%的企业以省岗平工资300%作为缴费基数。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贵阳市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15年。
注:医疗保险缴纳的年限只能累计到退休时才进行计算,不足15年也是需补齐的。
缴费比例
贵阳市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8%,个人2.0%。